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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超低能耗建筑激励政策的关键段和关键词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超低能耗建筑的经济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完善,创新研发能力显著提高,产业规模初步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基本实现城乡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具体目标如下: 1. 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 60 万平方米。 2. 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 (保障性住房项目除外)以及大型公共建筑,自 2018 年起应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 3. 引导商品住房项目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超低能耗住宅小区。 4. 适时研究和引导既有建筑,尤其是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开展低能耗绿色化改造。 加大政策扶持 1. 用地保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 (镇)总体规划,优先保障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用地。各县 (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是落实所辖区域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在每年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落实一定面积的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并逐年提高落实面积。 2. 财政支持。加大超低能耗建筑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科技创新、标准完善、试点示范、宣传培训等。 2020 年底前,对社会投资的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其中被认定为 2018 年度的示范项目,资金奖励标准为 500 元/平方米,且单个项目不超过 1500 万元;被认定为2019 年度的示范项目,资金奖励标准为 400 元/平方米,且单个项目不超过 1200 万元;被认定为 2020 年度的示范项目,资金奖励标准为 300 元/平方米,且单个项目不超过 1000 万元。 3. 规划支持。对于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 (或验收)进行容积率核算时,其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的 4% 可不计入容积率。 4. 金融服务。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改进完善超低能耗建筑的金融服务工作,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项目、企业及购买者的绿色金融服务力度。 具体的激励政策详细详见以下附件 致力于被动房建造施工、项目管理,请点击以下链接: 致力于被动房设计、研究、咨询,认证,请点击以下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