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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描红划重点10条1、启动《青岛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明确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占比。 2、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优先保障用地。 3、超出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增加的保温层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4、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资金达到25%,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购买超低能耗建筑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可优先考虑发放。 6、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给予200元/平米补贴且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7、改建超低能耗建筑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8、既有建筑改造为超低能耗建筑参照新建建筑给予财政补贴。 9、超低能耗建筑在评优评奖时优先考虑,参建单位在信用考核中加分奖励。 10、利用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超低能耗建筑配套产业链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具体政策文件详见以下附件 致力于被动房建造施工、项目管理,请点击以下链接: 致力于被动房设计、研究、咨询,认证,请点击以下链接: 2018年最后一期国际被动房设计师/咨询师培训(12月1日-12月5日) |